我在一家工厂工作了6年半,上个月初,公司给我出具了一张《调岗通知书》,说我检查的产品中出现了不合格产品,以此为由要求调整我的工作岗位,但只说从一个部门调往另一个部门,薪酬不变。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只字未提。通知说,如果我不签回执,就视为拒绝调岗,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我拒绝了签署这个调岗通知的回执,理由有二:1.因为我所从事的是家生产企业,而要调往的部门是一个重体力劳动部门,不清楚具体岗位,我不知道公司会不会安排我干重体力工作,逼我自己打辞职。2.出现不合格产品的事情是公司安排我超时加班期间产生,我觉得不是我的责任。拒绝后,公司要求我离开公司,要我等通知。我根据那A通知,要求公司给我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,公司一直拖,但这个月公司给我开了基本工资。现与公司已经闹翻,不想再跟这个公司干了。我到XX队要求公司给我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,和赔偿金。劳动监察说我的劳动关系还存在。想问问,像我这种情况,应该如何维权。 |